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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錦麗的檢察官之路

       賀錦麗這個人真有可觀之處。她之所以可觀,一是因為她本身的檢察官工作,二是因為她涉足政治;她涉足政治又是檢察官工作的延續,所以,要觀察她,最好看看她如何走上檢察官之路。

  

       43歲的賀錦麗,不僅是舊金山首位女性市檢察長及首位非裔市檢察長 (她父親是非裔,母親是印度裔),還是這個城市數十年來第一位檢察官出身的市檢察長 (當市檢察長不一定要檢察官出身,她的前任哈里南是辯護律師) 。

  

       關於舊金山市檢察長的工作,可從以下的一件事情去了解。今年從監獄獲釋及回到舊金山的重罪犯共有2500人,而70%的重罪犯在獲釋後都會再次犯罪;對於市檢察長來說,防止這批人再次犯罪,確保社會的安全,是首要的任務。賀錦麗正推行一項司法制度上的改革,她主張給罪犯改過的機會,並且設計了一套讓罪犯改過和重投社會的計畫 (reentry program);這套計畫已受到加州和全國司法界的注意,她也因此成為司法界的新星。

  

       至於賀錦麗的涉足政治,也可從罪犯再次犯罪的角度去了解。加州實施了三振出局法 (只要三次犯重罪,就可判終生刑期)超過十年,導致囚犯人數高達18萬人,而又因為七成的罪犯在獲釋後再次犯罪,所以囚犯只會越來越多,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 (加州為每名囚犯所花費的開支已超過為每名學生所作的投資)。賀錦麗協助罪犯改過的主張和方法,已成為減少囚犯人數的希望,因此受到州府和全國的重視,她也因此走出舊金山,向州府提出法案 (例如保護證人的法),以便進行改革。由舊金山進而至州府,甚至全國,這就是賀錦麗涉足政治的基本原因。

  

       賀錦麗走上檢察官之路,家庭影響是重要原因。她母親是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的研究員 (專業是內分泌學),出身於印度上層社會的婆羅門家庭,家裏的人全都擁有高級學位和從事公職,賀錦麗受家庭影響,也走上法界之路 (她妹妹也是律師,目前是美國民權自由聯盟的民權律師)。她父母已離婚,父親是史丹福大學的經濟學教授。

  

       她母親又有一名朋友,這名家庭朋友成為賀錦麗的「第二母親」;這名第二母親在路易斯安那州開設學前教育學校,對於生活困難、遭受家暴的女性和她們的小孩,都願意收容,並且給予她們支持,還對她們寄以期望,讓她們覺得人生仍有希望。賀錦麗說,這種對人寄以期望和助人建立人生的態度,對她影響最大。

  

       賀錦麗說,她小時最崇拜1960年代民權運動的領袖,而那些領袖都是律師,所以大學畢業後,她就去唸法學院 (舊金山的加大海斯汀法學院);唸完法學院,就去當檢察官,沒有選擇賺錢較多的律師工作。她的想法是:與其做民權律師,站在建制外扣門,倒不如進入建制內,去當檢察官,這樣自己就是決策者,可以從內進行改革。

  

       賀錦麗又說,她深知檢察官的權力--檢察官具有起訴別人的權力,而起訴別人會產生嚴重後果,被起訴的人會被拘留,會失去社區的尊敬,甚至失去工作,生活從此翻天覆地。對於這種權力,她覺得必須謹慎地使用,故此對起訴一直抱著「避免對人造成損害」的態度。

  

       賀錦麗最初在東灣阿拉米達縣當檢察官,後來再到舊金山,當哈里南的下屬;2003年競選舊金山市檢察長,擊敗哈里南,今年已是再度當選。批評者說,賀錦麗深具政治野心,把每個公職視為攀升至更高職位的踏腳石。不過,筆者卻覺得,具有政治雄心,並不是什麼壞事,如果她真有改善社會的辦法,為什麼不可以走出舊金山,到州府甚至華府,施展她的抱負?(世界日報,12.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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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teven: Thanks so much for your article in which I have a better picture of her. I believe that San Francisco is her only base. Once she left SF her political life will be shrunk. That's the reason why she cannot leave 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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