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於本月初成功連任舊金山市檢察長的賀錦麗,政治前途一片光明,因為她普遍地被視為下一任州檢察長和下一任舊金山市長的熱門人選 (如果她在2010年不選州檢察長,就可能在2011年選舊金山市長);她甚至被視為聯邦司法部長的人選--如果歐巴瑪在明年當選總統,作為歐巴瑪的加州競選主席和民主黨司法界新星的賀錦麗,很可能成為歐巴瑪的司法部長人選。不過,在擁有光明的政治前途之外,她也受到不少批評,而這些批評則是她將來在爭取更高職位時必須面對的。
首先,華裔社區對於她在今年暑假時搶先起訴舊金山華裔市議員趙悅明就感到不解。趙悅明涉嫌謊報參選地址及勒索金錢的案子,在今年5月時曝光,而曾經在2003年獲得趙悅明大力助選、以及在同一年當選市檢察長的賀錦麗,竟然在舊金山市府律師和聯邦調查局還沒有提出起訴之前,就搶先以趙悅明涉嫌謊報參選地址而起訴他,而且起訴的罪名還是九項刑事罪。賀錦麗起訴趙悅明的案子,原定於本周一 (26日)舉行初次聆訊,目的是決定正式審訊日期,但趙悅明的新聘律師已要求把聆訊延至明年2月。
其次,是關於起訴率的批評。在過去四年的市檢察長任內,賀錦麗最大的政績是提高了對舊金山罪案的「起訴率」和「成功起訴率」;在她之前的上任市檢察長哈里南,因為起訴率和成功起訴率幾乎是全加州58個縣中最低的,因此而受盡批評,被人指責他未盡起訴罪案的職責。
但是賀錦麗的高起訴率和高成功起訴率真的站得住腳嗎?真的沒有可批評之處嗎?批評者指出,賀錦麗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在決定是否起訴罪案時,進行了篩選,對於那些有定罪把握的案子,則大量進行起訴,而對於那些沒有把握的案子,則減少起訴,這樣就可以達到提高起訴率和 提高成功起訴率的目的。
對賀錦麗的最大批評,莫過於她沒有要求法庭判處一名殺警兇手死刑之事。舊金山一名年輕警察 (叫做艾史賓諾沙),在2003年被殺,該市警方認為必須判處兇手死刑,但賀錦麗卻沒有作此要求,以致該市警方至今仍然對她懷有敵意。
為什麼賀錦麗會不要求判處殺警兇手死刑?一種可能的解釋是,她有一種法理主張,認為有必要給予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主張減少起訴;這種給予改過機會和減少起訴的主張,在加州因實施「三振出局」的判刑法而導致龐大囚犯人數的情況下,特別顯得重要。加州目前的18萬名囚犯不僅造成沉重的財務負擔,而且在管理上已造成危機;如果能夠減少起訴,就等於可以減少囚犯人數,如果罪犯能夠改過,那麼他們就不會因再次犯罪而再被關進牢裏。賀錦麗這種主張已成為減少囚犯人數的希望,她也因此而被視為司法界的新星。不過,批評者卻指出,她之所以不起訴殺警兇手,是因為要借此案去宣揚她的主張,並且藉此引起加州和全國司法界的注意,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批評者又認為,對於賀錦麗來說,每一個職位都是一個跳板--跳到更高職位的跳板;她所做的一切,包括起訴某些罪案或不起訴某些罪案、以及在舊金山和沙加緬度州府建立關係網等,都是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舖路。對於這些批評,賀錦麗將來在參加州檢察長或舊金山市長的選舉時,將無可避免地要面對的。(世界日報,11.3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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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400名即將脫離高中生活,準備進入大學或投入社會的學生,賀錦麗給他們的勉勵是:「堅持個人理念,衝破難關,往定下的目標進發。」她以個人競選三藩市地檢官的經驗為例,當她得知自己的初步支持率只有6%時,身邊不少人勸她放棄,甚至叫她認輸,但她沒有卻步,反而加倍努力,結果贏得今日的成果。
發表: anonymous | December 4, 2007 06:1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