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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錦麗的法理思想

       在本周二(6日)的選舉中,舊金山市檢察長賀錦麗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順利連任。為什麼沒有人挑戰她?舊金山是加州的司法中心,州最高法院、州第一區上訴法院、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聯邦地方法院、以及舊金山本身的高等法院,全都集中在這裏,因此滿城都是律師,其中具有政治理想的律師更是不少;所以,沒有人出來挑戰賀錦麗的現象,實在值得注意。

  

       筆者認為,賀錦麗沒有對手的原因有二,一是她整頓舊金山市地檢處有成績,二是她的法理思想深受重視,被視為「司法的希望」。

  

       在賀錦麗於2003年上任前,舊金山的市檢察長是哈利南,地檢處在他領導的八年內,罪案起訴成功率差不多是全加州58個縣中最差的;地檢處內部也很混亂,檢察官員花在文書工作的時間占了三分一,加上哈利南的決策欠缺規律和準則,下屬整天擔心會被解雇,視上班為畏途;曾有一次,14名下屬中飯後返回辦公室,竟發現辦公桌上全都放著解雇信。

  

       經過賀錦麗的整頓,地檢處去年的罪案起訴成功率創出十年來的新高,地檢處員工現在的士氣比哈利南時期已大為提高。

  

       整頓地檢處雖讓賀錦麗得到舊金山司法界的支持,卻不能像她的法理思想那樣引起加州和全國司法界的注意。

  

       市檢察長的工作主要是對嫌犯進行起訴,賀錦麗必須對每年的2萬8000宗案子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這樣的決定又牽涉到起訴的準則和打擊犯罪的考慮。關於起訴,她主張不隨便起訴,尤其對於初犯者,須給予改過自新的「第二次機會」;唯有幫助罪犯改過自新,才能中止他們再次犯罪,也因此才能幫助他們重拾人生,以及避免他們成為社會的負擔。

  

       執法者大都知道「第二次機會」的重要性,但賀錦麗的突破之處在於能夠設計出一套落實「第二次機會」的計畫。她在舊金山設立了一項「重返社區」 (Back-On-Track)的計畫,以協助初次犯罪者改過自新。她知道要罪犯改過,必須在他們掙扎改過的過程中,給予實際支持,才有望取得預期效果,如果不給予支持,效果必然欠佳;所以她的計畫會為罪犯提供職業訓練和其他實際的協助(例如協助找工、提供托兒服務)。

  

      「重返社區」的計畫實施了三年,在參加過計畫的三百多名罪犯中,只有10%因再次犯罪而入獄,另外的90%都能改過自新,重投社會。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因為加州70%的罪犯都會因為再次犯罪而重返監獄。加州今年總共釋放12萬名重罪犯,其中2500名會回到舊金山,因此對社會造成很大威脅,如果「重返社區」的計畫能夠擴大實施,在這裏應可產生作用。

  

       今年43歲的賀錦麗,已被民主黨視為黨內的司法明星,認為她是將來的加州檢察長理想人選;如果歐巴瑪當選總統,她將會是聯邦司法部長的人選。為什麼民主黨如此看重她?主要就是因為她的法理思想。

  

       民主黨的司法觀念向來較能同情生命,不像保守派那樣主張強硬執法,希望把違法者一律關進牢裏。但是這種同情生命的想法卻遇到一個大難題:對於大量重覆犯罪的人(加州70%的罪犯在獲釋後都會因再犯而重返監獄),該如何處理呢?如果像加州那樣實施三振出局法(只要三次觸犯重罪,就須終身監禁),只會令囚犯人數迅速和大量增加,對政府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因此,民主黨在司法上的難題是:該怎樣才能同情生命而又能維持執法?賀錦麗的「第二次機會」的思想,正好為這項難題提供一個出路

  

       在四年前首次競選市檢察長時,賀錦麗為自己的司法主張設計了一句口號:「無須強硬對付犯罪,卻要聰明地對付犯罪」 (Not tough on crime, but smart on crime)。這種主張引起了加州和其他地區的檢察官員的注意,德州達拉斯市現任檢察長克萊格‧瓦肯斯 (Craigh Watkins)就因為借用這句口號和主張,以致在選舉中勝出,當上了市檢察長。這個例子足以顯示,為什麼賀錦麗會被視為「司法的希望」。(世界日報,11.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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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錦麗代表了正義。自03年當選以來,她改善了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她有效地打擊幫派和槍械暴力,把更多嚴重犯罪分子送入州監獄,同時幫助罪犯出獄後能走上正軌。She is tough and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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