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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王佳芝

       「色,戒」的性愛戲,果然非常大膽,難怪美國電影協會要把它定為NC-17 級;不過,戲裏所說的「情」,其重要性又超過了「性」,因為「性」只是女主角王佳芝動情的原因,而「情」才是導致李安苦心安排的電影結局的原因--王佳芝因選擇愛情而放走易先生,使刺殺漢奸的行動失敗,令愛國學生遭到處決。

  

       如果我們仔細去看王佳芝的感情發展,會有這樣的發現:小說和電影對她的感情描寫有很大分別,這種分別使「張愛玲的王佳芝」和「李安的王佳芝」有著基本的差異,因而出現「兩個王佳芝」的情況。

  

       大家都公認李安的補白功夫了得,能把只有29頁、描寫隱晦的短篇故事拍成兩個半小時的電影。不過,從李安的補白中,我們也正好看到了電影與原著小說的分歧。

  

       王佳芝對易先生的感情變化,從三場床上戲一直到她為易先生唱「天涯歌女」那場戲,可說是沒有離開原著的暗示範圍,因為王佳芝的心理狀況一直停留在演戲、以及跟易先生角力的階段,就算內心對易先生的感情已從負面變為正面,那仍是藏在演戲表面的背後的。

  

       但是到了全片最關鍵的那場珠寶店的戲,李安對王佳芝所做的感情補白,開始離開了原著。這場戲要說的是,王佳芝突然感到,易先生對她是真心的,因而動了真情,在刺殺行動的緊要關頭,通知他,讓他逃走。她的這個選擇--選擇愛情和置暗殺行動於不顧,正是使她和其他愛國學生後來被捕和被處決的原因。

  

       對於張愛玲來說,王佳芝之作出上述選擇,主要是在易先生為她買鑽戒的過程中,看到他的溫柔和真心。那時是亂世,易先生又是漢奸,經常處於可能被暗殺的恐懼狀態,真心尤其難得。如果我們沒有忘記,張愛玲筆下的男女,在感情上向來都是自私的,真心最為難得 (譬如「傾城之戀」的白流蘇和范柳原);明乎此,我們也應知道,真心對王佳芝的重要,她放走易先生,也就變得容易理解。

  

       但是,李安的補白卻超過了張愛玲的用意。易先生逃出珠寶店後,王佳芝也走出珠寶店,這時李安用了不少鏡頭,拍了店外街頭的四周情況 (包括西伯利亞皮草店),以代表王佳芝的心情--她要查看四周,看有無偽政府的特工,前來逮捕她,她顯然心有所想,這是原著小說沒有的。

  

       她想的是,要逃走,要與易先生在一起,因為她在珠寶店外一上了三輪車,就向車伕說,要去「福開森路」,而福開森路正是她和易先生曾經幽會的公寓所在。在原著小說裏,王佳芝告訴車伕,要去的地點,是「愚園路」,那是一處連她的同伴都不知道的地點。除了要去的地點,王佳芝也沒有按照指示,在行動失敗後,吞下自殺用的藥丸,這也是說明她無意自殺,卻有與易先生相好下去的意圖。

  

       張愛玲筆下的王佳芝,只是因為對方的真心而感動,並且因感動而選擇放走對方,在作出決定時,並沒有意圖要有什麼結果,這種感情顯然較為單純,可說是真正的浪漫。

  

       與「張愛玲的王佳芝」相比,「李安的王佳芝」則顯得世俗得多,她之放走易先生,是有所意圖的,她在通知易先生逃走時,一直想著要與他相好下去。這個意圖使她後來的犧牲也變得通俗,就像一般流行愛情劇那樣,為愛而犧牲。(藝文隨筆,世界日報,10.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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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王佳芝唱了一首周璇的名曲"天涯歌女"來取悅易先生.這首歌很溫柔,感情
比較悲傷,令人百感交集:


「人生呀,誰不惜...惜呀...惜青春...患難之交恩愛深.. 」

"天涯歌女"能夠打動易先生,可能是因為易先生的處境也正像一名歌女一樣的短暫吧!


同意「李安的補白超過了張愛玲的用意」,不同意「王佳芝放走易先生是有所意圖的」,可能只是真心難得,一時情動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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