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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只是當時已惘然

       因為太平洋戰事爆發,張愛玲在1942年離開香港大學,返回上海,並開始寫作,「傾城之戀」、「第一爐香」和「金鎖記」等著名小說,都是在1943年寫成的;同一年,她認識了胡蘭成,那時她只有22歲。1944年,兩人結婚,但1947年隨即離婚,婚姻只維持了三年。

       從愛上胡蘭成到結婚、離婚,是那麼短暫,張愛玲的愛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擁有過人觀察力、寫過「傾城之戀」等小說的張愛玲,對小說人物的細微感情從不放過,更何況是自己的愛情,她不可能對自己的一段感情沒有感覺。

       不過,她從未提起過那一段情,除了在1950年寫成的「色,戒」。這個短篇可能透露了她藏在心裏的秘密。

     「色,戒」的女主角王佳芝,也是港大女生,因為愛國,所以與數名同學決定,以美人計去引誘和行刺汪精衛政府手下的特務頭子易先生。但行刺計畫未得逞,易先生已回上海,於是王佳芝與同學跟到上海,繼續行動。

       胡蘭成替日本人做事,跟易先生一樣,也是「漢奸」,而張愛玲與王佳芝也一樣,都愛上了漢奸。在小說裏,王佳芝在行動的最後關頭,突然醒覺到自己愛上易先生,因此放他一馬,通知他逃走;可以說,她因醒覺而獲得愛情,卻又因通知易先生逃走而失去所愛,因為易先生逃出行刺圈套後,就下令追捕她和她的同伴,並且把他們一一殺掉。

       對於「色,戒」這篇小說,李安把它與張愛玲自己的愛情連繫了起來。李安在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說,張愛玲的一生缺乏愛--缺乏那種年輕浪漫的愛情,而「色,戒」這個故事要講的,就是要說出究竟是什麼斷送了她的愛。

       李安還說到,有一段時期,他不喜歡張愛玲描寫的小說世界,但後來把她的小說與她的人生連起來看,才改變了不喜歡感覺,就像他從「色,戒」這篇小說悟到她其實在寫自己。

       李安又解釋,張愛玲在「色,戒」小說裏所說的愛情,既神秘又有力量,因此他一直希望能把這種愛情的感覺拍出來。

       王佳芝原本只想引誘和行刺易先生,卻在過程中愛上他,這個「愛上」的感覺究竟是什麼一回事?這真是值得探討的情感,就像大家對張愛玲愛上胡蘭成同樣的感到興趣。

       小說的描寫是,王佳芝和易先生是佔有與被佔有的關係,王佳芝的危險在於愛上佔有她的人;易先生在逃出圈套後,就下令殺了她和她的同伴,根據他在小說裏的解釋,那是因為:唯有這樣,他才可徹底佔有她,她因此「生是他的人,死也是他的鬼」。

       佔有的主題可能也在現實世界中發生。張愛玲愛上胡蘭成,接著又迅速離婚,大家對她這段情都難以說得清楚,不過,「色,戒」這篇小說的啟示可能是:年輕的張愛玲,愛上才貌出眾的胡蘭成,但在婚後,很快就看清楚胡蘭成在表面之外,並不怎麼樣,更重要的是,她發覺並不能佔有胡蘭成這個人,因此毅然中止她對他的單方面愛情。這種毅然揮劍之情應該就是小說以色和戒為題的意思。

       張愛玲在1950年已寫成「色,戒」這篇小說,但一直沒有把它出版,直到1981年胡蘭成在日本去世後,她才在1983年把這篇小說放在「惘然記」 (皇冠)中出版。她在「惘然記」的自序說,非常喜歡這個故事,因此甘心一遍遍地改寫了三十年。三十年的等候,足以反映出她對當年那段感情的耿耿於懷和重視。

       在自序裏,張愛玲又說,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既然如此,我們回頭看她跟胡蘭成那一段感情時,就會明白到,當時的她,可能正如王佳芝一樣,惘然地愛上了,並沒有問值不值得。(世界日報,9.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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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 

張愛玲在23歲的時候如癡如醉地愛上一個38歲的男人——胡蘭成。他是個有妻室的人,且是個地道的漢奸。

我相信張愛玲十分清楚胡蘭成的品性、為人和他的政治立場,可是她卻沒有辦法讓自己不愛上他.她當然不可能對自己的一段感情沒有感覺,但陷入與胡的那場苦戀,是她一生痛苦的深淵。
因耿耿於懷,一直沒有寫出來.

所以, 愛情是沒有什麼值不值得的問題。愛上一個人的時候,還會理性的思考嗎?

愛上有妻室的人(反之亦然),很自然會有肉體之親,基本上這是犯了現有法制上的通姦罪,但是,在這個"愛情至上"的男女關係中,大家都忘了有這一條法律,只恣意大談愛情。

愛情似乎也總是如此自然且無辜,"就這樣愛上了","我無法控制自己愛上他/她",諸如此類的論調瀰漫,卻忘了自己犯了法。難道頂著愛情的帽子就可以肆無忌憚,任性而為嗎?那真是純真的愛情嗎?有時候,我真的很 懷疑。

也許,有人會說我沒有經歷過,才會如此說。也許答案是肯定的;禁忌的愛才深刻,我同意。但類似"麥迪遜之橋"的四天出軌之愛,反倒擁有一生之美的愛情況味。而中國的詩句也曾道:"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這樣的真情真愛能夠含蓄掩藏至內心深處,更令人動容!

我只是期望現代人在大談愛情時,不要忘了,結婚的人是沒有與別人談愛情的自由的。如果你喜歡愛情的感覺勝過婚姻,請不要隨便進入婚姻去傷害愛你的人,不管那人是在婚姻之內,或是婚姻之外。

無怪乎張愛玲要把"色"與"戒"合併來談?!

路人甲認為﹕結婚的人是可以有出軌四 天的自由﹐ 因為那才是。。。“擁有一生之美的愛情況味”。。。反之就算是。。。“隨便進入婚姻去傷害愛你的人”﹖﹖
哈哈﹗ 路人甲﹐你不覺得你騎牆騎的很辛苦嗎﹖既要桿衛婚姻制度﹐ 又要嚮往幾天不為人知的 浪漫﹗﹗

張愛玲的蒼涼故事


說起張愛玲便想起她與胡蘭成,聰明如她,卻一樣難逃愛情這把劍,傾其所有.

結局是淒涼的,張愛玲為這段戀情拼命地付出。她不介意胡蘭成已婚,不管他漢奸的身份。戰後人民反日情緒高漲如昔,全力捕捉漢奸。胡蘭成潛逃溫州,當張愛玲得悉胡蘭成藏身之處,千里迢迢覓到他的時候,他已結識新歡范秀美,對她的愛已完了。張愛玲凋謝了。然而,凋謝的不只是張愛玲的心,她驚世駭俗的寫作才華亦隨之而逝。

是張愛玲先愛上胡蘭成還是胡蘭成先愛上張愛玲? 值得不值得? 都一樣...這是張愛玲的蒼涼故事.


……

把昔日的熱焰澆潑貽盡,把欲仙欲死的愛境沖刷得人去樓空,把一代才女的愛之繁花打落得殘紅遍地——繁華落靜

轉錄:張愛玲的十大愛情名言

1. 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于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 」

2. 遇見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在那裏開出一朵花來。

3.因為愛過,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寬容.

4.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5.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少兩個。娶了紅致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6.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7.生於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8.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顧間的事。可是對於年輕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9.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
 
10.女人一旦愛上一個男人,如賜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願的以一種最美的姿勢一飲而盡,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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