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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7, 2007

「手民」之誤

 

以前看報紙,常會看到這樣一則小啟事,「手民之誤,敬請諒察」,那時心裡不禁納悶,這「手民」倒底是誰?既然他常常犯錯,報社為什麼不請他走路?

進了報社才知道,手民是指排鉛字的工人,記者做了一陣後更知道,有些錯誤根本不是「手民」犯的,而是手民的老板犯的,可惜手民沒有組工會,無法保護自身權益,所以編輯過程中的一切錯誤都頼在「手民」頭上。現在電腦排版,「手民」也消失了,所以大大小小的錯誤都統稱為「排版」之誤。

美國有些報紙更設有一小專欄,稱為「更正消息」,這更令人納悶,報紙不是本該呈現最正確的消息嗎?設此專欄,等於承認該報時常犯錯。事實上,寫稿編輯過程中不免犯錯,我在新聞界做了一陣時日,見過聽過不少這方面的趣聞。

有些「錯誤」比較美麗,譬如每逢中秋節,報社照例要登一張應景照,照片中明月高懸,眾人齊歡。不消說,這張照片中的主角,非又大又圓又亮不可,後來有位攝影記者告訴我,這有什麼難的?在暗房裡,讓月亮那一部份多曝光不就得了。

又有一回,這美麗錯誤做過了頭,招來懲戒。一位著名的跳高選手過竿時不夠漂亮,於是好心的攝影記者利用暗房技巧,將竿子弄低一些,於是出現該名選手「凌空」而過的鏡頭。

1979年,美國承認中國政權,為台灣帶來極大傷害,一時之間,政府民間同仇敵愾,「莊敬自強」之聲不絶於耳,民間發起捐款愛國運動,有人捐飛機,有人捐大炮,林青霞捐一百萬,林鳯嬌也不能少捐,白領CEO、藍領小工頭捐出一日所得,計程車司機也不能落人之後,於是有了計程車司機免費載人去示威地點的消息。

仔細推敲這種消息,就知有問題,一來這位計程車司機不是姓張,就是姓李,沒有名字,二來記者就那麼運氣,偏偏就坐上他的車,否則記者怎麼會知道?後來才知,在國家需要士氣鼓舞的時候,記者自己創造一些這類「感人」小故事,也是被允許的。

我自己也犯過一輩子難忘的錯誤。剛做記者,天南地北還沒摸清,就被派去採訪一位畫家的新聞。畫家說,他早年學吳昌碩的寫意。我記下這句話,在寫稿時,稍微把這幾個字的順序換了一下。

我的新聞中寫著:「xxx早年向吳昌碩學寫意。」

第二天馬上接到一張來自上級的紙條:鄧小姐,畫家出生時,吳昌碩已經死了。

錯誤有大有小,小錯如筆誤「本報昨日第五版諸葛亮是張飛的徒弟」一文,應是「豬哥亮是張菲的徒弟」之誤,這種小錯誤登個「誤植」啟事則可。中等錯誤的解決之道是開記者會澄清,如「日前報載本人已不在人世的消息,實是造謠杜撰,空穴來風,子虛烏有」。

層次太高的錯誤也有高層次的訂正方法,就是 不訂正。

下面是一個千真萬確的故事,全世界只有四個人知道:該新聞記者,我,和兩名湖南老鄉。

 

幾年前,我在大陸新聞版看到這則消息,標題為「湖南兩對戀人,鴛鴦錯配三十年」,我讀內文,覺得十分有趣,真是人間難見的浪漫喜劇,於是想把它寫成故事,為了真實性,我想找那位撰稿的記者問更多細節。

故事發生地點為湖南省洞口縣青龍鄉,就這麼巧,這個地點就在父親老家附近。於是我請父母出面,請他們找老鄉出馬,幫我去找那位記者。

這個故事是說,該地兩男兩女,從小被父母指腹為婚,長成後卻愛錯了人,然而父母表面上答應他們的選擇,洞房之夜,卻仍然把不相愛的人放在一塊。四人第二天就要求離婚,卻被當地革命委員會拒絕,並加以恐嚇。於是這四人想了一個法子,白天做假夫妻,天一黑就各自與心愛的人上床,這種日子維持了三十年,直到真相被子女知道,才讓有情人做合法夫妻。

 

老鄉接到海外請求,義不容辭出馬。據他們來信說,青龍鄉其實還在一山之外,為了過那座山,他們在驚險的高山公路上顛了十幾個小時才到,一路上心驚肉跳。到了當地,找到書記,找到記者,一問之下,記者不好意思的坦承:「那個故事是我編的。」

 

從此,我對大陸版所登的奇聞軼事,除非看到照片,我才會相信。而那個浪漫喜劇,自然也一去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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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7, 2007

返巢規則

大兒子唸完大學要回家來了,想起這事,我居然七上八下的睡不著覺。朋友告訴我,成年孩子回家來,一定要先建立雙邊規則,否則「後患無窮」。

這「後患」當然不是什麼破壞,而是這筆賬怎麼算,都是父母吃虧。孩子雖已成年,可是還是會充份利用「孩子」的身份,揪著父母的心。而父母呢?雖然承認孩子已成年,不必管也管不了,可是這麼大一個人走進走出,關心擔心也沒少一分,小時還可以駡駡順順氣,這回,卻是再也駡不得了,。

回想我做「家庭寄生蟲」的日子,也是和父母衝突最多的時光。那時已在報社上班,每晚下班,有勞老爸走到街口等我。有幾回和朋友夜遊,晚回家挨駡,我也毫不客氣的回道:「我的事少管!」唉!如果不久兒子也這樣給我吃排頭,我認了,父母子女之間的糾葛,也是輪迴報應。

我詢問有此經驗的朋友該如何因應,大抵可分為兩類,一為溫情派:就把他當大人看,為什麼要管他呢?房間亂,就讓它亂,那是「他」/ 「她」的房間,如果睡懶覺就讓他睡,那是他/她的時間,如果晚回來就晚回來,那是他/她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比旅館經理還不如,至少旅館經理不必管他們吃飽了沒有。

另一種比較重視「父母權益」的,就是雙方先說好權利義務。錢的事還好解決,在美國,讓兒女分擔部份房貸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不過我相信對中國父母來說,開這個口還是有些困難。記得以前在台灣,聽說美國父母要孩子付房租,覺得美國父母「好自私」,現在才了解美國人對孩子獨立的要求,遠大於中國父母。如果是我,要如何開口呢?

 

「兒子,有件事想和你談談,好不好?」

It doesn’t matter.

「你看,我們在這房子已住了二十二年,窗戶還是單層的,不抗熱,不保暖,媽媽最近失眠,二點才睡,五點又被鳥叫聲吵醒,如果我們能換上雙層窗戶,想必對我的睡眠有所助益。」

ok.

「再說,地毯也該換了,最近爸爸老是鼻子敏感,他說是地毯招灰塵,所以要換地板。」

ok.

「還有房子內內外外這些木頭,難保白蟻不會住在裡面,還有

What’s your point?」他不耐的打斷我。

「我是說,要把這房子弄得更適合你回來居住,我們要花一筆錢,這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如果你能分擔一些,我們無任感激

兒子想必也不會拒絕,不過此時媽媽又有點良心不安,於是對兒子所需負擔的錢七折八扣,最後說:「你只要每月付兩百元,幫我請位清潔婦就好了。」

 

至於孩子是否必須負擔家務,我並不在乎,男孩志在四方,要他們定時倒垃圾也不見得有什麼教育意義,我真正在乎的,是他的生活型態不要惹我煩心,所以我要和他訂立如下家規:

  1. 在家時,務必把房門留一條縫,表示對其他家族成員的善意。
  2. 不在家時,務必把房門緊鎖,以免我因好奇心衝入,對裡面的混亂哀嚎。
  3. 每三小時從房間走出,在我視線範圍內舒展筋骨。
  4. 當父母走近你時,請把耳機拿下。
  5. 兩天不出門,罰款20元。
  6. 在父母需要時,做免費司機,不得異議。
  7. 把電視選擇權還給父母。
  8. 當父母詢問電視上的人物是誰時,請態度友善。
  9. 父母朋友聚會,若不能加入,請自動迴避。
  10. 不準回答 It doesn’t matter.

 

我最喜歡的美國幽默作家包可華(請見上篇「幽默大師之死」)曾寫過一篇「甜蜜的家庭」,把成年孩子回家來頼著不走這件事著實幽了一默,翻譯如下:

 

麥先生和麥太太在臥室裡低語著:「他還沒走嗎?」

麥先生說:「好像還沒有,今早還見他吃早餐,還拿『我的』報紙讀。你再說一遍,他兩週前是怎麼說來著?」

「他說他要回家過聖誕,我就說,好啊!兒子,你的房間等著你呢!」

「他有說要回來久住嗎?」

「沒有,他只是說他想在節日裡和家人團聚。」

「見鬼了!那他怎麼還在這兒?」

麥太太說:「你別發火,也許他不知道聖誕節已經過了,他對時間一向沒概念。」

麥先生說:「我覺得我們該要求他把話說清楚,他來年倒底有什麼計劃?」

 

接著兩老夫妻繼續揣摩兒子現況,媽媽心疼兒子:「你沒見到他臉上滿足的神情,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吃這麼多,睡這麼晚又看這麼久的電視 這樣吧!我們一起去和他說,就說聖誕節已過,明年復活節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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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2, 2007

幽默大師之死

 

美國最資深最有名的幽默專欄作家包可華(Art Buchwald)在今年一月去世,享年81歲。他的最後一本書叫做「太早道別」(Too Soon to Say Goodbye)。寫作半世紀,寫到後來也幾乎快被人遺忘了,不過包可華卻在「等死」的一年內,再度受到注目。

這麼寫絶對沒有對他不敬的意思,因為這正是他的風格。

2006年二月,包可華住進首府華盛頓的安寧病房,在家人朋友的陪伴下,等著大限之日。他當時八十歲,腎已衰竭,因病失去半條腿,他放棄洗腎,寧願少活些歲月。他認為洗腎又貴又麻煩 而且極不幽默。

在安寧病房中,他接受法國駐美大使送他的榮譽狀,表揚他在巴黎做記者的十四年歲月,並和記者大談「等死」。能幽默之人通常有大智慧,有了大智慧,生死就看得開,既然看開了,這一檔子事就一點也不神秘,那未來落腳之處,對他而言只是另一個「地方」,只是目前他無法把那地方的模樣說清楚就是了。

 

記者:我在這安寧病房訪問您

包:是的,本來兩、三個禮拜就可以了,可是我已在這兒一個多月了,醫生也不知怎麼回事,我無所謂,我在這兒過得挺好,我目前的座右銘是:「等死」(death on hold)

記者:等死?

包:對啊!本來我該死了,卻在這兒接受採訪。

記者:您一點都不在乎談「死」?

包:不在乎。我才寫了一篇有關「死」的文章,有人相信有來生,有人不相信,覺得走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信仰不同,對死的看法也不同,有人相信會在另一個世界看到親人,有人說不知道會不會看到。我的專欄就談這些事,最後我說,去哪兒並不重要,而是當初來這世上是來做什麼的反而比較重要。

記者:很多人都忌諱談這問題,是因為害怕,您一點都不害怕?

包:不會。事實上,這個月來我過得極好,我四處和朋友打電話,世界各地的朋友都來敍舊,我們無事不談,有趣極了,人人都對我很好,還有人送起司蛋糕給我。

記者:您既然有機會和大家說再見,您希望大家怎麼懷念您?

包:記得我是一個曾讓他們大笑特笑的人,是個好人。還有,我和家人已把喪禮計劃好了。

記者:喪禮計劃好了?

包:是的,會是一個美好的喪禮,看來還會一票難求。

記者:謝謝您接受訪問。

包:我也很高興在「這裡」和你談話,總比在我可能去的地方好多了。

 

包可華出生於1925年,家裡很窮,母親有精神疾病,在他童年時就住進精神病院,母子此後再也沒有見面。他的童年可說流離失所。後來他參加二次大戰,戰後進大學唸書,後又轉到巴黎任記者,專門報導名人生活。

回美後,他在華盛頓的政治圈找到寫作題材,一篇篇諷刺到家卻不嫌辛辣的文章大受歡迎,高峰時期全美有350家報刊同時刊登。台灣也翻譯他的作品,中文名「包可華」就是台灣報刊幫他取的。他寫作一路順暢,還得了普立茲獎。他出書三十餘本,都是幽默專欄結集而成,回憶錄有兩本,分別是「Leaving Home」和「I’ll Always Have Paris

 

在安寧病房住了半年,他奇蹟式的出院了。接下來的半年內,他仍然活躍,和媒體開生死的玩笑,還主持過一次慈善拍賣會,當他自知大限之日來到時,他說:「我想活到95歲,還想和Agassi打網球,因為在那節骨眼上,他一定接不到我的發球了。」

            感謝他,讓我們知道面對死亡的另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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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4, 2007

That's ok不ok

That’s OK ≠ OK

 

我和兒子一直有一種溝通障礙,就是我老覺得他語焉不詳,讓我摸不著他的心意,最近才恍然大悟,一切都是我的錯。

中文學校放假了,我在班上開個小派對,學生不好意思動手拿,於是我就拿著零食袋一個一個問:「你要洋芋片嗎?」,有的搖頭,有的點頭,問到一個很愛說中文的 May,她說:「沒有關係。」

我愣了一下,又是一個語焉不詳的年輕人,於是我以教學口吻問她:「沒有關係是什麼意思?」

這回輪到她發愣了,她說:「老師,中文沒有這種說法嗎?」

我說:「好像沒有,我們要不然說好,要不然說不好,『沒有關係』並沒有告訴我妳要還是不要。」

May是說That’s OK, 」另一學生在旁補充。

「那妳是要吃洋芋片了?」我問May

「我是說我不要。」

我愣住了,在隨後的討論中,學生告訴我:「That’s OK is a nice way to say no.”

 

我這才恍然大悟,不是年輕人語焉不詳,而是我們第一代移民對英文了解不夠透徹。 這又讓我想起兒子青少年期典型的回答:要不要去看電影,It doesn’t matter.  要不要去渡假?It doesn’t matter。十句話裡五句是It doesn’t matter,聽在我耳裡,什麼都「不在乎」,那是嫌我多事嗎?聽多了有時一股怒氣上來,有次還大聲說:「你可不可以清楚地告訴我你在想什麼?」

學生告訴我,It doesn’t matter的意思就是It’s your decision, 就是中文的「隨便」,並沒有不好的意思。唉!真後悔,如果早了解此點,我和兒子之間會有更多快樂時光。

由此又想起其他的表達法,如果問老美要不要喝咖啡,他們說:that’s ok, I’m ok, I’m good,這些聽起來肯定的話,其實都是客氣的說「不要」。我懷疑若是求婚,可不可以這樣回答。

Do you want to marry me?

I’m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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