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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疆界 (三)

  心理疆界的建立與形成,其實可以追溯到嬰、幼兒期。我們依稀記得,當一個小孩到了爬行、學步最後可以奔撲而去時,整個時期因為好動、好奇而伴隨的不馴、抗拒,讓我們已經將他們定了一個標籤:傷腦筋的學步小孩(terrible twos),更有人乾脆說,這是媲美風暴青少年期的第一個成長叛逆期。

  事實上,就一個開始有能力爬行、移步走動的小孩,其實正是意謂着他有了一種可以拓展、延伸,甚至控制其四週環境的權威感。再從這個時期另外發展出來的生活技能譬如學會自己大小便、自行移動自己而無處不去、雙手的抓握功能愈見靈巧,以及最後開口說話…等,在在都建構了他可以開始去〝自我主張、爭取自我主權〞的時機與練習機會。有一派心理學說即極力強調此一時期對一個孩子,在長成為獨立個體、發展正向的自我認同、及至成人時期能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上,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

  為什麼自我主張、自我權威感與一個人的心理疆界有關呢?讓我們以一個例子做進一步說明。當一個三歲小女孩不聽媽媽的話而堅持要穿長褲出門時:

A、母親:今天要見爺爺、奶奶,讓我們來穿奶奶送妳的裙子,穿裙子才像女孩。

   女兒:我不要,我要穿那件紅色長褲。

   母親:聽話,別吵了,我們要遲到了,快把裙子換上。

   女兒:…。

B、母親:今天要見爺爺、奶奶,讓我們來穿奶奶送妳的裙子。

   女兒:我不要,我要穿那件紅色長褲。

      母親:媽媽知道妳喜歡紅色的長褲,可是奶奶上次買了好幾件裙子送妳,妳要不要穿給奶奶看,妳可以自己選一件,也許也是紅色的。

    女兒:我要穿那件紅的短裙,還有白色的襪子。

  從這個小女孩的行為表現,我們不難看到一個孩子在行使自我主張,爭取自我主權,以及展現一份〝自由選擇〞的基本需要。而在這整個互動過程中,B母親除了讓孩子經驗到她可以做選擇的〝自由意志〞,更同時讓他體認到一個人的基本範疇:〝我可以決定自己領域的選擇(選顏色,而不是選衣服的種類);這一個領域也不可以被侵犯(我也要自己選襪子)。〞她除了讓孩子學會合作、妥協,更重要的是允許孩子有權並有機會透過說〝不〞,護衛其自我領域(心理疆界)。

  學習說不,是每個人窮其一生的課題,尤甚者,在此一時期,如果父母總是不允許或拒絕孩子說〝不〞,那麼除了孩子無法主張自己的意志外,更會逐漸形成一種負面的自我形象:〝我總是不被允許、被拒絕、不被肯定…我不夠好,所以我要做得再多一點、再好一點…〞那麼,及至長成後,持續尋求父母的肯定和接納,便將成為一個不自覺而必然的終生問題了。 

執筆者:許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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