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二)
案例:大為(化名)是小學五年級的學生,在學校和同學打架被送到校長室去。因為這不是大為第一次因調皮搗蛋被送到校長室,校長決定要親自打電話給大為的父母親。當大為知道校長要打這通電話,嚇得說不出話來,瞪大眼看著校長,接著眼淚就大滴大滴地流下來。校長覺得奇怪,因為大為這麼多次造訪校長室,從沒如此害怕,更沒看他掉過一滴眼淚,在校長親切詢問後,發現原來大為的父親如果知道大為的不良行為一定會嚴加管教,大為因害怕被父親打,才會如此驚嚇,眼淚不能控制的嘩啦拉地留個不停。大為並且告訴校長父親過去大都是用皮帶體罰他,校長看到大為邊抽搐邊敘述他過往的經歷,決定打電話給保護兒童服務處CPS (Child Protective Service),報告大為的情況。
小均(化名,大為的母親)當天不只接到校長還有一位社工打來的電話,小均心裡開始慌亂。長久以來夫妻感情雖不是很好,但也還過得去,雖然有時不滿丈夫管教大為的方式,但也壓根兒沒想到這樣的管教方式會出事,為什麼會有警察,社工人員的介入?接著下來會怎樣?心裡擔心著不知道自己和丈夫會受到處罰嗎?大為又會怎樣?又不曉得要問誰?想到自己在異鄉的無助,心情真是跌到谷底,眼淚不聽使喚潸潸然地流個不停。
上述案例,時有所聞。身處異鄉不諳當地民情,遇到這樣的事,往往會使人不知所措。在加州,舉凡健康醫療人員(醫師、護士、心理輔導員)、教育人士(老師、校長),甚至教牧人士,只要處理到有可疑的兒童虐待案例就要向相關單位報告,如保護兒童服務處CPS、警察局。報告時不需蒐集證據,只要提供疑點就可舉報。然後會有相關人員的介入,如社工師,他們會根據家訪、和家長或學校師長的會談,甚至從警察那兒所蒐集的資料來決定所要採取的措施。最常聽到的措施就是父母要上親職教育的課、見心理諮商師、參加互助小組。 嚴重者,小孩會被安排到寄養家庭住一段時間。
父母在處理這樣的事情時,千萬不要再責罵孩子、或用不同的方式讓孩子感到極度的罪惡感。在我從事心裡諮商師這麼多年來,從未遇到有小孩故意要讓父母難堪來經歷這樣的事。即使有小孩惡意舉報,我相信極為少數。若真有,從我的專業角度看來,這舉動可能是小孩的心底吶喊,要他人來介入處理。
家長也不要彼此劍拔弩張,一定要冷靜處理。此時,心中可能有百般的委屈,甚至憤怒的情緒,要找信任的人來抒發傾聽,千萬別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悶在心裡,久而久之,會對自己和家人甚至工作造成影響。大人的社交網絡在此時最能發揮功效,特別是在異鄉,透過信任的朋友,不僅心情得到抒發,可能也會得到關於社區資源的一些資訊。若要上親職教育的課或見心理諮商師,就好好把握機會,處理問題,在這過程中長進,讓夫妻、親子關係更好。
執筆者: 林慧娟
華人心理輔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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