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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白不告

最近總統府的「智」囊團忽然發現一件事,就是,台灣要入聯合國,沒人搭理,受到如此不公平待遇,可以告嘛!於是出現如下言論:

台灣可以去荷蘭海牙法庭提告,聯合國竟然如此、如此,也可以請海外僑民告當地政府,你們美國、英國、法國、巴西、日本、韓國竟然如此、如此。「智」囊團的想法是:正路行不通,就換個方法,經由法律訴訟,以達到活躍於國際社會的目的。

我家也曾被鄰居告過(最後勝訴),對訴訟一事有親身體會,所以有責任來對「智」囊團進言一二。

首先,這個案子會被國際律師事務所搶破頭,因為這種連原告都知道贏不了的案子,是最好混水摸魚的。要打官司最麻煩的就是找前例,此案因無前例可循,自然也就不必找了。其實律師事務所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讓原告想在那裡換機就在哪裡換機,一路從台灣到荷蘭風風光光「有尊嚴」的去應訊。我的意思是,不要以為找到國際知名的律師事務所就以為有case

再者,被告是誰?告聯合國遵守規定,不讓台灣入聯?還是告聯合國給予台灣不公平待遇?台灣既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聯合國根本不必給它任何待遇,既然連待遇都不必給,那又哪來的不公平待遇?我的意思是,我姓鄧,不能跑去李家說,怎麼你們李家開家庭會議都不讓我參加,這不公平!

聯合國告不得,那麼告國際社會?這令人想起最近一則消息,有一人告上帝,因為上帝疏於職守,沒有把這個世界照顧好。這當然是笑話一則,這位告上帝的人也承認,他這麼做,只是想突顯訴訟自由而已。我的意思是,如果「智」囊團只是想証明台灣也會告、也能告、也敢告,那麼就自己告自己吧,保証轟動國際社會。

當然,最合理的是告中國。都是你們,才使台灣進不了聯合國大門。不過這一招一定行不通,因為各大律師事務所一聽要和中國作對,馬上搖頭:「請問,閣下可以幫我們找到比中國更大的市場嗎?」

「智」囊團諸公當然也知道提告之事非常可笑,可是不好意思承認,只好說「雖然成功機會不大,但是仍然有討論空間」。不過在「智」囊團討論時,要嚴防先成為被告。

入聯公投的海報用的是王建民著名的伸卡球,雖然王建民的名字和圖像都沒有出現在海報上,可是台灣每一個人都知道用的是王建民的名聲,請問,王建民同意了嗎?洋基隊同意了嗎?

這件事才有「討論空間」呢!

兩害相較取其輕,還是請陳水扁繼續寫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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