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民」之誤
以前看報紙,常會看到這樣一則小啟事,「手民之誤,敬請諒察」,那時心裡不禁納悶,這「手民」倒底是誰?既然他常常犯錯,報社為什麼不請他走路?
進了報社才知道,手民是指排鉛字的工人,記者做了一陣後更知道,有些錯誤根本不是「手民」犯的,而是手民的老板犯的,可惜手民沒有組工會,無法保護自身權益,所以編輯過程中的一切錯誤都頼在「手民」頭上。現在電腦排版,「手民」也消失了,所以大大小小的錯誤都統稱為「排版」之誤。
美國有些報紙更設有一小專欄,稱為「更正消息」,這更令人納悶,報紙不是本該呈現最正確的消息嗎?設此專欄,等於承認該報時常犯錯。事實上,寫稿編輯過程中不免犯錯,我在新聞界做了一陣時日,見過聽過不少這方面的趣聞。
有些「錯誤」比較美麗,譬如每逢中秋節,報社照例要登一張應景照,照片中明月高懸,眾人齊歡。不消說,這張照片中的主角,非又大又圓又亮不可,後來有位攝影記者告訴我,這有什麼難的?在暗房裡,讓月亮那一部份多曝光不就得了。
又有一回,這美麗錯誤做過了頭,招來懲戒。一位著名的跳高選手過竿時不夠漂亮,於是好心的攝影記者利用暗房技巧,將竿子弄低一些,於是出現該名選手「凌空」而過的鏡頭。
1979年,美國承認中國政權,為台灣帶來極大傷害,一時之間,政府民間同仇敵愾,「莊敬自強」之聲不絶於耳,民間發起捐款愛國運動,有人捐飛機,有人捐大炮,林青霞捐一百萬,林鳯嬌也不能少捐,白領CEO、藍領小工頭捐出一日所得,計程車司機也不能落人之後,於是有了計程車司機免費載人去示威地點的消息。
仔細推敲這種消息,就知有問題,一來這位計程車司機不是姓張,就是姓李,沒有名字,二來記者就那麼運氣,偏偏就坐上他的車,否則記者怎麼會知道?後來才知,在國家需要士氣鼓舞的時候,記者自己創造一些這類「感人」小故事,也是被允許的。
我自己也犯過一輩子難忘的錯誤。剛做記者,天南地北還沒摸清,就被派去採訪一位畫家的新聞。畫家說,他早年學吳昌碩的寫意。我記下這句話,在寫稿時,稍微把這幾個字的順序換了一下。
我的新聞中寫著:「xxx早年向吳昌碩學寫意。」
第二天馬上接到一張來自上級的紙條:鄧小姐,畫家出生時,吳昌碩已經死了。
錯誤有大有小,小錯如筆誤「本報昨日第五版諸葛亮是張飛的徒弟」一文,應是「豬哥亮是張菲的徒弟」之誤,這種小錯誤登個「誤植」啟事則可。中等錯誤的解決之道是開記者會澄清,如「日前報載本人已不在人世的消息,實是造謠杜撰,空穴來風,子虛烏有」。
層次太高的錯誤也有高層次的訂正方法,就是 — 不訂正。
下面是一個千真萬確的故事,全世界只有四個人知道:該新聞記者,我,和兩名湖南老鄉。
幾年前,我在大陸新聞版看到這則消息,標題為「湖南兩對戀人,鴛鴦錯配三十年」,我讀內文,覺得十分有趣,真是人間難見的浪漫喜劇,於是想把它寫成故事,為了真實性,我想找那位撰稿的記者問更多細節。
故事發生地點為湖南省洞口縣青龍鄉,就這麼巧,這個地點就在父親老家附近。於是我請父母出面,請他們找老鄉出馬,幫我去找那位記者。
這個故事是說,該地兩男兩女,從小被父母指腹為婚,長成後卻愛錯了人,然而父母表面上答應他們的選擇,洞房之夜,卻仍然把不相愛的人放在一塊。四人第二天就要求離婚,卻被當地革命委員會拒絕,並加以恐嚇。於是這四人想了一個法子,白天做假夫妻,天一黑就各自與心愛的人上床,這種日子維持了三十年,直到真相被子女知道,才讓有情人做合法夫妻。
老鄉接到海外請求,義不容辭出馬。據他們來信說,青龍鄉其實還在一山之外,為了過那座山,他們在驚險的高山公路上顛了十幾個小時才到,一路上心驚肉跳。到了當地,找到書記,找到記者,一問之下,記者不好意思的坦承:「那個故事是我編的。」
從此,我對大陸版所登的奇聞軼事,除非看到照片,我才會相信。而那個浪漫喜劇,自然也一去不返了。
鄧海珠新書Learning English and Loving It由此進